工作表現:
1.氣動裝置的額定輸出力或扭矩應滿足GB/T12222和GB/T12223的要求
2 在空載條件下,按“表2”向氣缸內輸入氣壓,其動作應平穩,無卡阻和爬行。
3.0.6 mpa的空氣壓力下,輸出轉矩或推力的氣動設備的開啟和關閉方向不應小于氣動設備標簽上所注明的,價值和動作應靈活,無其他異常現象。
4.采用工作壓力進行密封試驗時,各背壓側漏氣量不允許超過(3+0.15D) cm3/min(標準狀態);風量不允許超過(3+0.15d) cm3/min。
5.在強度試驗時,使用工作壓力的1.5倍進行試驗。保持試驗壓力3分鐘后,氣瓶端蓋和靜密封不允許有泄漏和結構變形。
6 操作生命周期的數量。氣動裝置模擬氣動閥門的動作。在保持雙向輸出扭矩或推力能力的情況下,啟閉操作次數不少于50,000次(一個啟閉周期為1次)。
7.氣動裝置帶有緩沖機構,當活塞移動到行程結束位置時,不允許出現沖擊現象。
事實上,氣動系統和電氣系統并不是相互排斥的。氣動執行器可簡單實現快速線性循環運動,結構簡單,維護方便,可用于防爆要求、多塵或潮濕條件等各種惡劣工作環境。但在力快速增加和需要準確定位的情況下,帶有伺服電機的電動驅動器具有優勢。對于需要準確、同步操作、可調和指定定位編程的應用程序,電動驅動器是好的選擇。由伺服或步進電機與閉環定位控制器組成的電動驅動系統可以彌補氣動系統的不足。
現代控制中的各種系統都變得越來越復雜和復雜,沒有一種驅動控制技術能夠滿足系統的多種控制功能。電動執行器主要用于需要準確控制的應用。自動化設備對靈活性的要求也在不斷提高。同一設備往往需要滿足不同尺寸工件的加工需求。執行機構需要多點定位控制,執行機構需要控制。傳統氣動控制無法實現對運行速度和扭矩的準確控制或同步跟蹤,但電動執行器可以輕松實現這類控制。由此可見,氣動執行器更適合簡單的運動控制,而電動執行器多用于準確的運動控制。